2024年5月13日,欧洲专利局局长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以下简称为“老挝”)工商部副部长签署了一项关于欧洲专利生效的协议。2025年2月21日,根据第0153/MOIC号生效协议及第0153/DIP号补充附加建议,发布了《欧洲专利在老挝生效指令》,对修订后的老挝《专利法》进行了修订与补充。
该生效协议自2025年4月1日生效。自该日起,欧洲专利申请和专利将在老挝生效;经生效后,将享有与目前39个成员国同等的专利保护。
生效要求与程序
欧洲直申途径流程图:
PCT-EPO途径流程图:
信息及图片来源:E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