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酝酿已久的外观设计改革即将完成全部落地部署,全新的欧盟外观设计制度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全面运行。
本次改革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批次措施已于2025年5月落地实施,第二波核心配套新规将在今年7月上线,全方位适配数字化时代诞生的动态设计、虚拟商品、3D模型等新型创意成果,补齐传统外观设计制度的保护短板。
本期小编为大家完整拆解主要改革要点,做好知识储备,提前规划设计布局。
一、改革初衷:让传统外观制度跟上数字创意发展
长久以来,欧盟外观设计规则搭建逻辑围绕实体工业品设计展开,难以覆盖元宇宙虚拟道具、动态品牌LOGO、APP交互界面、动画式设计素材等无实物形态的创新成果。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推动本次系统性改革,核心目标是现代化升级欧盟设计保护体系,适配数字技术与多元化创意表达形式,把动态设计、虚拟产品、非实体创意作品正式纳入成熟的外观保护框架内。
官方也提示市场主体,应当提前梳理旗下可享受新规红利的资产:数字动态创作、用户交互界面(UI)、3D文件模型等创新设计,都能在新制度下获得更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
二、主要新规详解
1.术语变更
欧盟外观设计“Community design”改为“European Union design (EU design or EUD)”。
2.外观设计定义扩大
设计:将动态效果纳入设计的定义范围。动态效果指外观设计特征发生连续性变化,无论设计整体辨识度是否保留。该概念涵盖动态与转场两类形式。
欧盟出台外观设计申请素材提交的全新规范,重点针对动态动画类设计调整申报要求。以往动态类设计因提交格式限制,常常无法完整呈现设计全貌,保护范围界定模糊;新规落地后,动画设计素材拥有标准化申报路径,游戏动态特效、动态品牌视觉、动态产品演示设计均可。
产品:将非实物类客体纳入“产品”范畴。除计算机程序外,任何工业制品或手工艺品均属于产品,无论其依托实体载体呈现,还是以非实体形式存在。
3.取消7张视图限制
4.3D打印
外观设计专有权利的保护范围延伸至3D打印。如今,制作、下载、复制、向他人提供或传播存储该外观设计的载体、软件等行为,均构成外观设计侵权。
5.外观设计标识
本次修订增设外观设计标识。外观设计权利人或经其许可的第三方,可在产品上加注专用标识,公示该产品已完成外观设计注册。标识为圆圈内嵌字母D,用以表明产品受外观设计注册保护。
6.申请与审查流程
①集中申请
欧盟外观设计不再接受经各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申请,所有申请须直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递交。
②申请日认定要求
缴纳申请费成为确定申请日的必要条件。申请人需在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内完成缴费,该规则与欧盟商标申请规则保持一致。
③取消实物样品递交要求
④多件外观合案申请
不再受洛迦诺分类限制,单一申请可包含不同类别的外观设计,但最多可包含50项。
⑤延迟公布
申请延迟公布无需另行缴纳公布费。申请人不得再以拒缴费用的方式阻止设计公布,若不愿公开相关设计,须主动放弃该设计。此外,若提交申请时未缴纳延迟公布相关费用,该申请将被驳回。
⑥续展期限
欧盟外观设计的续展期调整为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将以收到用户续展申请的日期作为计算续展费用的基准日期。对于在适用日期之前收到的申请,适用旧的费用标准。对于在适用日期之后收到的申请,适用新的费用标准。
7.费用标准
①注册费与公布费合并为单一申请费;针对多件合案申请,增设多项设计附加费。
②调整续展费,新增继续程序费、已注册欧盟外观设计变更费。
同时优化部分收费:多件合案申请中,额外每项设计的附加费有所下调;降低无效宣告申请费、复审费。
③多项收费项目被取消:注册费/延迟公布费逾期滞纳金、转让登记费、许可及其他权利注销登记费、案卷查阅费、案卷信息调取费、认证副本及普通副本出具费等。
8.维修条款
过渡性的“维修条款”成为永久性规定,并明确了用于维修复杂产品(如汽车)的备件在设计保护中的例外情况。该条款明确,如果使用一个复杂产品的备件是为了维修该复杂产品以恢复其原始外观,则该设计不受保护。此情况适用于维修目的,且更换部件必须与原件的外观相匹配。本条款旨在解决维修备件(如保险杠)内部市场的供应中断问题。它改变了以往备件设计保护的法律碎片化状况,建立了一种更加统一的方法。新条款已纳入《第19号修订指令》,并设有八年的过渡期。
本次欧盟外观设计全维度改革,是全球主要经济体针对数字创意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布局,既降低了设计的申请布局门槛,也在申请审查、权属流转、维权抗辩环节提出了新的合规要求,建议相关市场主体结合自身业务规划布局节奏。
来源:欧盟知识产权局
